关韵兰薰

半年写一篇,一篇写半年。不写的时候在爬墙。
瓶邪产出偏原著向。在我的身体里有徐磊种下的妖魔!
“我的一切存在,一切所有,一切希望,和一切的爱,总在深深的秘密中向你奔流。你的眼睛向我最后一盼,我的生命永远是你的。”

#APH#【米英】切尔西旅馆(一)

BGM:《《Chelsea Hotel No.2》》

三十七岁的亚瑟·柯克兰扶着Jeep Wrangler Rubicon[1]的方向盘,沿着二十三号公路一点点向前。这是1998年的纽.约,华盛顿传来了白宫二十九年来首次财政盈余的消息[2],大家都欢欣鼓舞。路上的车比十四年前多了一些,他屈起手指扣了扣方向盘,挤过这个红灯。穿过第7大道和第8大道的交界,砖红色的切尔西旅馆猝不及防地撞进视野里。

这座追溯到1884年的建筑曾站在最高处俯瞰纽.约近二十年,1905年它正式作为旅馆被经营,the most unique(最独特的),all different——没有任何两个房间相同。艺术家们群聚在这里:马克·吐温是最初一批的客人,纳博科夫与他踩着白色的长筒袜的多丽踏上木楼梯[3]。六十年代时莱昂纳德·科恩在这里花天酒地,他在电梯里遇到摇滚女皇詹尼斯·乔普林,他们搭讪,上.床,后来27岁的詹尼斯死于海.洛.因过量,四年后科恩写下《Chelsea Hotel No.2》(切尔西旅馆第2号)纪念她。那是1974年,亚瑟·柯克兰十三岁,在一家唱片店里听到这首曲子,他进行了——他进行了人生中第一次偷窃。父亲揍了他,然后带着他道歉并付清了钱款。就这样他得到了第一张科恩的唱片。不久后他开始弹吉他,并在毕业典礼上演奏。他对这首曲子的热爱一直延续到1984年。1984年时,切尔西旅馆刚好一百岁了。那也是《Chelsea Hotel No.2》发行的第十年。那年冬末,亚瑟·柯克兰带着吉他、科恩的唱片和有关金融的梦想逆着北大西洋暖流踏上年轻的美.利.坚,遇到喜欢《HotelCalifornia》(加州旅馆)和斯坦福的阿尔弗雷德·F·琼斯。

堵车还在继续。他透过车窗注目温文尔雅的切尔西旅馆,忽然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初来乍到的日子。那年他二十三岁,只身来到陌生又疯狂的纽.约,只有这栋旅馆是熟悉的。他从未见过它,可它从他十三岁起就站在他的记忆里。已经过去十四年了······他的、特殊的1984年——不如说,unique(独特的)。那时他拖着旅行包走向切尔西旅馆对门的出租公寓,他试图反手掏出衬衫口袋里的钥匙,两次都失败了。这时房门从里面打开了,动作很大,差点撞到他的鼻梁,门里有人从嘴皮子上翻出一句“a-the?”

他记得那个房间的色调,昏暗的、沉闷的红棕色,没有开灯,客厅尽头是一大块黑乎乎的沙发椅。窗帘半开半闭,对面的切尔西旅馆若隐若现。黄昏从窗口倾倒进来,尘粒在空气中舒展着,落进窗口的光域便轻微地闪烁。这份图景随着时间在他的记忆里沉淀下去,红棕色越来越深,房间中事物的轮廓却清晰起来。然而,每当他试图去还原那个场景,他总会丢掉房间里的主角——他是说,阿尔弗雷德。“忘记”的顺序是很奇怪的,似乎越重视的东西越难被记住。或者说,因为回忆太珍贵,所以一点点遗忘都是不可挽回的损失。

但有时他也会专心致志地去回忆阿尔弗雷德,还有他的二十三岁。只是时间过去,这样的回忆已经越来越少,不过他不介意在堵车的二十三号公路上再来一次。让我想一想,亚瑟抬头望着切尔西旅馆,阿尔弗雷德慢慢从记忆的水幕里浮现:首先是金发,中间一缕翘起来;圆框的镜片后是诙谐的蓝眼睛;接着,他是个高个子,接吻的时候需要低下头。他把美国队长的星盾图案贴在旅行箱上,他自称“Hero”。 他喜欢像个摇滚青年那样穿夹克衫和牛仔裤,他喜欢外放老鹰乐队的《HotelCalifornia》,亚瑟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就是这么做的(上帝他就是个摇滚青年)。他学的是——见鬼,遥感与空间技术。他读曼.哈.顿一所中游专科学院,但他的梦想是斯坦福,没什么理由,好像就是因为向往加州温暖干燥的地中海气候。而哈利路亚,他竟然真的成功了。

阿尔弗雷德和他谈起他的梦想时,他们坐在初春的马路边上,亚瑟摇晃着啤酒,阿尔弗雷德翘着腿扒中.国炒饭——美国人们热衷于这种炒饭,他们叫它“杂碎”。[4]他们踩着纽.约城,他们头顶上是纽.约黑暗的天空,他们坐在天与纽.约与地之间。[5]阿尔弗雷德一边手舞足蹈地——他说起话来总是手舞足蹈——他手舞足蹈地描述着遥感技术的广袤前景(“想象一下吧亚瑟!just——think-about-it!”)。他心不在焉地点着头,以至于当阿尔弗雷德好像说起“我的生日是7月4日”一样顺溜地说出“我的志愿是斯坦福”时,他都没反应过来。

“哈?你在搞笑吗?”

“啊啊啊——因为南方天气很好啊!Hero就这么觉得——!”

“不是我说,”他看着阿尔弗雷德,觉得自己要疯了,“那个斯坦福?”

“还能哪个斯坦福啊哈哈哈哈哈哈亚瑟你们英.国.人都这么后知后觉吗???”他指着他狂笑起来,上帝这是什么笑点。他打断他,“那你就只能考研,然后去那里进修——”

“对啊,”阿尔弗雷德依旧笑着说道,“嗯——他们也总是需要研究生的嘛,那为什么不能是我呢?”

他摇晃啤酒的手停了下来,认真地复述了一遍这个琼斯的话。异想天开,严谨的英.国.人小声抱怨道。但他不愿驳斥他,怎么会否定另一个有梦想的人呢?就像在否定自己一样。阿尔弗雷德看他不愿说话了(事实上他也习惯了英.国.人在莫名其妙的地方中断谈话,多半是他的尴尬症又犯了),就埋头镇定地吃炒饭。他也不知道要说什么,尴尬得要命,只好拼命喝啤酒掩饰。这时阿尔弗雷德提醒道:“喂,你不是不能喝酒吗?”

混蛋你倒是说话了。亚瑟在心里骂道。他拎起啤酒罐,说走走走走走,回去吧。

他们一起逛在夜晚的纽约,那时的曼哈顿治安没现在好,他总觉得背后会忽然来一棒子,一会儿就提心吊胆地回头看看。路灯没精打采地亮着,路上行人来往,看上去都凄凄惶惶。这是个追梦的城市,但追梦人好像全过得不怎么样。比如那时的亚瑟,他在Wall Street(华尔街),打推销电话。经济心脏,最微末的位置。他不甘心因为他有能力,打电话配不上他。“我说亚蒂,放轻松点。至少你能从应聘打电话的人中脱颖而出,那一定也能从打电话的人里脱颖而出。”弗朗西斯在MSN上这么安慰他。“那你觉得我是怎么脱颖而出的?”“可能美.国妞儿们都觉得你的伦敦腔很——sexy(性感)”弗朗西斯眉飞色舞地打字,“相信我,美式英语廉价透了······”他翻着白眼关闭了这个法.国胡子的白日宣淫。

光凭打电话是没法在纽约养活自己的,但他不愿放弃这唯一一根向上的蜘蛛丝,只是又在酒吧找了个洗杯子的兼职,不过后来他丢了这份工作,只能在街头弹科恩的曲子(《Chelsea Hotel No.2》,and so on)。那时他没告诉阿尔弗雷德他在做什么,他觉得他们没熟到交心,当然,他也难以启齿。阿尔弗雷德没有这个自觉,他像是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自己倒了个干净,然后就是理所当然的secret-exchanging time(交换秘密时间)。亚瑟抗拒,阿尔弗雷德穷追不舍。他被逼到不行大吼shut up!(闭嘴!)阿尔弗雷德才不情愿地闭嘴。

不过这时,阿尔弗雷德真的闭嘴了,倒让他不太适应。纽约的夜风带点水汽,说不定来自五大湖,又说不定来自墨西哥湾。这个国家什么都是XXL(特大号)的,XXL的汉堡,XXL的牛排,XXL的梦想(对,他们有JFK和超大号的美国梦[6]),还有XXL的山脉和平原。这个国家也很随便,海边的山脉就叫海岸山脉,大号的平原就叫大平原。来自墨西哥湾的海风可以从大平原一路畅通地横贯全美,附赠飓风。这都让他不适应。他的国家是一片精致的、小小的岛屿,但他们是大不列颠(Great Britain)。

他们一路沉默地走到了公寓楼底,冻僵的气氛已经要把亚瑟逼疯。他开始胡思乱想他是不是刺激到阿尔弗雷德了,如果这个美.国.人都能被伤到,那他做得真是太过了······他甚至都想要道歉了,但几次他都觉得好丢脸而没有开口。这时阿尔弗雷德爽朗地笑道:“对不起亚瑟!忘了说了,我把钥匙锁家里了!”

WTFWTFWTF???!!!!!他立刻掏口袋,果然没有。他记得他把钥匙留在了昨天那件衬衫里,换衣服时明明想到了,可他就是任性地懒得把钥匙拿出来。算了算了,他当时想,阿尔弗雷德会带的。事实证明他果然不该相信这个认识不久的美.国佬,该死,就没一个美.国人值得托付。他想要破口大骂,可他自己也忘了钥匙,不适合以成熟社会人士的身份痛斥他年轻而莽撞的室友。他憋屈得要内伤,只好简短问道那现在怎么办?阿尔弗雷德小步跑向马路对面的公共电话亭,片刻后又跑回来,挥着手神采飞扬地喊道:“亚——瑟——房东——去——南方——度假了——HOLLYWOOD——他碰到了——Captain America(美国队长)!!!!!!!还给我带了签名!!!!!!!”

Oh shit!!!!!!亚瑟在心里尖叫,他忍住疯狂殴打这个大条美.国青年的冲动,“那钥匙怎么办?”

“没有问题!”阿尔弗雷德打了个响指,“房东先生三天后就回来了,我们去住切尔西旅馆吧!你不是很喜欢这首歌吗?”

结果是亚瑟叫了锁匠连夜撬开了自家房门,也就错失了“住切尔西旅馆,圆童年夙愿”的良机(阿尔弗雷德语)。当然他不是莱昂纳德·科恩,他付不起切尔西旅馆的租金,他顶多能承受二十世纪初的格林威治村[7]。那时他的经济已经很拮据了,而且他不喜欢他大惊小怪的室友,他在考虑搬向曼哈顿外环,最后还是在麦当劳多打了一份清晨零工,他说服自己他留下只是为了公寓对面的切尔西旅馆。

在往后合租(“同居。”阿尔弗雷德)的日子里,他了解到出门不带钥匙是琼斯的习惯。他大约有近百次在夜自习后踹着门精神抖擞地喊“亚瑟开门我忘带钥匙了”,招来邻居一片骂声(“管管你的室友吧柯克兰先生,他闹醒了我的孩子/泰迪犬/明天还要熬夜看球的丈夫!”“柯克兰先生,你能让你的室友看清楚门牌号再敲门吗?你知道做.爱到一半去开门有多糟糕吗?”)。在他开始在街头弹吉他的第一个夏夜,忘带钥匙的阿尔弗雷德蜷在门口睡着了,像一条XXL号的金毛犬。他晚归,站在门口无比纠结,他叫不醒阿尔弗雷德可他也没有力气把这个汉堡小子拖进门去。他决定等阿尔弗雷德自行醒来,结果他靠着门睡着了,腰酸背痛了一天,阿尔弗雷德倒依旧生龙活虎。他印象最深的一次,是他们吵架了,阿尔弗雷德怒气冲冲地提起他的美国队长包扬言要离家出走,他说你走好了干我屁事,阿尔弗雷德就真的摔门而去。他没想到他真走了倒有点拉不下脸来,疯狂在客厅里转来转去,在叫他回来和让他去死之间纠结。这时候门被踹响了,阿尔弗雷德特别坦诚地喊道,开门亚瑟,我钥匙忘带了。

他骂了一嗓子走到门边,隔着门喊道,傻逼你离家出走要钥匙干屁滚。阿尔弗雷德没回话,他忍不住担心他真的走了,踮起脚去看猫眼,门外阿尔弗雷德就笑了,还对着他挥了挥手。他又骂了一声,随手找了张便签把猫眼蒙住了。

阿尔弗雷德说,亚瑟,我要住到切尔西旅馆去,住科恩住过的房间。你知道的,他和乔普林打了一炮的那里。

你特么去啊,他骂道。

亚瑟你笑了。

我笑屁。

亚瑟你笑了,那我们和好吧。他想了想又补充道,对不起。

他还是不愿意开门。阿尔弗雷德就坐在地板上,说他发火的原因。是因为他的研究课题,关于在地球上空2万千米用21颗卫星全球定位的“HeroProgram”(简称HP,不过和后来的哈利波特没有什么关系哦)。他成立了一个六人研究小组,用这个课题闯进了全国决赛,斯坦福大学是评审之一。那么问题来了:组员上限是五个人,他们需要踢掉一个合作伙伴。他还在考虑时,组员之一找到了他,隐晦地表示大家都赞同,组长,我们踹了马修·威廉姆斯吧。

马修是加拿大移民(“真巧,”亚瑟想,“科恩也是加拿大人。”),是个安静、温柔、努力、不起眼的学生。他负责繁琐的运算和文案,一些体力活。小组会议时他的话也总会被打断,他就耸肩笑笑,看起来不太介意(“我说,就是看起来。”阿尔弗雷德)。作为被踢掉的人,他真是太合适了。如果让阿尔弗雷德想一想,他或许也会选择马修,但他愤怒于组员们背着他和马修决定了马修的结局,并且心安理得。更糟糕的是,马修自己似乎也认同了。当阿尔弗雷德去找他时他正在整理课题资料,一边笑着说,啊,太好了,组长,我正要把资料给你······他翘了夜自习拉着马修去喝酒,反而是马修安慰着他,可马修越谦卑他越暴躁,最后他泼了酒骂他闭嘴!然后留下手足无措的马修拦了辆计程车回公寓,把一肚子火全发在了亚瑟身上(“我就是想找个人吵架。”阿尔弗雷德如是说。)(“混蛋,”亚瑟想,“他说的这么随便,我真想找他再吵一架。”)。

“最让我沮丧的,”阿尔弗雷德说道,“好吧,Hero不该沮丧,可我就算这么发了一通火,我还是得把马修踢掉。”

“作为组长吗?”他问道。

“作为组长。”他答道。

过了一会儿,阿尔弗雷德听到门开了,他抬起头看见亚瑟沉默的绿眼睛。他一言不发地看着他,几秒后他转身道,“滚回来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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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:

[1]Jeep Wrangler Rubicon,国人更熟知“牧马人”这个名字,李健代言。我是通过我的闺蜜(李健的脑残粉)知道这款车,我不是很懂车吧,但写文时忽然就想到了,觉得挺适合亚瑟的(笑)。

[2]数据源于高中历史必修二,克林顿新经济,备考期末时才背过。

[3]“多丽”是“洛丽塔”的昵称,文中开头有写到“早晨她是洛,平凡的洛,XXX高,踩着一只白色长筒袜”此类(抱歉记不太清楚了)。度娘告诉我纳博科夫是在切尔西旅馆完成了《左斜线》和《洛丽塔》的初步构思。可我记得《洛》的后记有写他是在捕捉蝴蝶时完成构思的,姑且留存,希望有了解者指正。

[4]资料来自看天下,阿米热爱杂碎还有左宗棠鸡,还有炒面三明治。我真的笑疯了。

[5]写法来自张爱玲《心经》。

[6]JFK,指著名的总统约翰·F·肯尼迪,在位时提出“美国梦”。

[7]格林威治村,二十世纪初时是美国落魄艺术家群聚之地。欧·亨利的《最后的常春藤叶》就发生在格林威治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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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lof除个草,2016年暑假的第一篇新文,大概分五次发完,最后是个完整版。这文晚点也会丢下贴吧,因为我还在等我的小伙伴给我涂的镇楼图,不过她最近对薛之谦的爱意疯狂汹涌,可能连文都还没看(混蛋说你呢 @看那一朵机智的我 ),我就先等等(。

高中的第一年发生了很多,无法想象的忙,感谢你们居然还关注着我(。

总之,我回来了。

(不过我马上又要走四十天暑假九门两百张试卷呢吓跪爸爸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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